根据学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党政联席会审定,特公布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成立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领导工作组和纪检工作组 (一)领导工作组 组长:张玉蓉徐园媛 副组长:樊信友马晟坤 成员:李红秀陈雪钧蒋霞连彬王熠珏潘力 刘懿璇 陶然谭自慧吴艾凌刘 幸刘翔 (二)纪检工作组 组长:郑涛 成员:罗群林陶然 二、普通本科学生转入细则 (一)申请转入条件 1.有志于在旅游管理、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含广播电视学专业和广告学专业)进行学习,且具有专业发展潜质和专业适配度的学生。 2.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规定条件者,即: (1)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兴趣特长和学业潜能的; (2)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确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够在本院相关专业完成学业的; (3)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等学生,因学习规划调整确需转专业的; (4)经认定存在学业困难,通过转专业有利于其顺利完成学业的。 3.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 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规定情况的,即: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毕业年级的; (2)国家招生政策或录取协议中明确限制转专业的特殊类型学生; (3)有转学经历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5)受到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降级试读以及应予退学的; 4.学生在进入毕业年级前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申请转专业不超过2次。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转专业次数限制的,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就读的学生,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 (二)转专业计划与名额分配 1.转专业计划分为选拔型计划和发展支持型计划。发展支持型计划重点面向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和学业困难学生。 2.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性转专业,原则上面向完成一年级学习并进 入专业学习阶段、因专业不适应导致学习困难的学生。 3.2026年旅游管理专业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20人,发展支持计划人数2人。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含广播电视学专业和广告学专业)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13人,发展支持计划人数2人。 (三)转入依据和方式 1.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或院内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遴选。 2.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3.在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比例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总分=学业成绩×70%+面试成绩×30% 学业成绩为学生转专业前的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以学校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四)转入后学习要求 1.大一转入新专业不降级,大二、大三申请转入新专业,如已修读课程与新专业不一致则应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每年9月集中办理的退役复学转专业的二年级学生,在明确学业衔接风险的情况下可申请不降级。 2.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毕业要求,并对可能出现的学业衔接风险作出知情确认。 3.学院建立学业困难学生转专业帮扶机制。 (1)学业困难学生申请帮扶性转专业时应提供原学院出具的学业诊断意见; (2)学业困难学生转入后的前两个学期,转入专业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与学业衔接方案,重点加强课程补修、学习指导和过程帮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未规定的有关转出内容按照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作进度 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安排: 1.根据教务处通过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2.各学院进行转出、转入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对接收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学校审批:教务处汇总复核接收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发文; 4.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旅游与传媒学院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