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重庆交通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 实行差额复试 。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旅游与传媒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旅游与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章 调剂专业与名额
第五条 拟对外调剂的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非全日制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
各专业调剂名额为:旅游管理(120203)拟调剂11人、非全日制旅游管理(125400)拟调剂9人。
第四章 调剂原则
第六条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第七条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八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九条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其中,旅游管理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三,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必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第十条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重庆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十二条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各专业按以下顺序和规则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各类顺序中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进行遴选,初试总成绩若相同,按照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专业 |
调剂顺序和规则 |
旅游管理 120203 |
符合我校该专业各项选拔条件,且统考科目有数学,按以下顺序和规则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1)报考专业与申请我校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为第一顺序;(2)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科目符合调剂要求的为第二顺序;(3)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为第三顺序。 |
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 125400 |
符合我校该专业各项选拔条件,要求:(1)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9月1日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2)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 按以下顺序和规则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1)报考专业与申请我校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为第一顺序;(2)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科目符合调剂要求的为第二顺序;(3)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为第三顺序。 |
第五章 调剂时间及程序
第十三条第一批调剂开始、结束时间由旅游与传媒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旅游管理(120203)调剂开始时间为:4月8日0:00,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开始调剂时间为:4月8日0:00。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具体调剂系统关闭时间根据实际报名时间来确定。欲调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经学院选拔、初审,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若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五条调剂考生复试初步安排:
报到及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0日8:20-10:00;
报到及资格审核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楼10415室;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10:00-12:00;
综合面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14:00-18:00。
复试笔试及面试地点报到时见学院后续通知公告。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将在后期择日发布,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旅游与传媒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2652563
第十九条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旅游与传媒学院纪委023-62652947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第二十条本细则解释权归旅游与传媒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旅游与传媒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