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蓉、李大勇
副组长:郑涛、魏巍
成 员:彭秀芳、樊信友、佟延秋、蔡雨坤、连彬、唐娟
秘 书:陶然、杨玥、孔庆平
二、普通本科学生转入细则
(一)申请转入条件
1.有志于在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旅游管理等专业进行学习,且品行和成绩良好者;
2.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者。
3.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转入我院各专业: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况的,即:
①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②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③招生录取时为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④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⑤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⑥已参加专业分流的;
⑦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⑧应予退学的;
⑨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未修读高等数学的不得转入开设有高等数学的相应专业;
(3)大学英语成绩低于80分;
(4)有补考记录的;
(二)接收专业与名额
符合学校规定的各专业均可接受,人数控制在拟转入专业学生总数的10%。
(三)转入标准
人文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结合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创新创业和在校表现等多方面情况,集中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生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占考核总成绩70%;二是学生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30%(面试范围主要包括拟报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行业动态等一般性内容。面试环节由学生抽选题单作答和师生交流构成)。两项之和为学生总成绩。学院原则上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分专业由高至低进行转入。
考核结果由学院统一进行公示。
(四)考核方式与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人文学院将适时召开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并集中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未规定的有关转入内容按照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执行。
三、普通本科学生转出细则
(一)申请转出条件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者。
2.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况的,不予转出原专业,即: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2)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3)招生录取时为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6)已参加专业分流的;
(7)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出专业与名额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原专业学生总数的1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人文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结合申请转出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多方面情况,集中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
2.其他未规定的有关转出内容按照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3.本细则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解释。
四、工作进度
2020年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与书面材料提交:2020年2月10日-2月20日,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2月21日-2月24日,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申请材料交人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窗体 2.2020年2月25日—2月29日,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学生申请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2020年3月1日-4日,接收学院资格审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4.2020年3月5日-10日,接收学院对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学校审批:教务处汇总复核接收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发文;
6.学籍异动及后续培养: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到新专业报到,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照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及时办理课程增修、退课等事宜。转入专业大类的,须参加后续专业大类的专业分流。
窗体底端
人文学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