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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21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阅读次数: 日期:2020年07月17日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

(一)领导小组

 长:张玉蓉  李大勇

成员彭秀芳  郑涛      魏巍

(二)工作小组

组长:郑涛  魏巍

 员:佟延秋   曹瑞刚   连彬  李红秀   陈雪钧   蒋霞

秘书:陶然  何韬

二、推荐名额确定及推免依据

推免生名额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具体名额将根据学校下达我院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小组在考虑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进行推免生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情况将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学生综合成绩是决定学生是否取得推免资格的重要依据。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学业成绩80分,奖励加分10分,综合面试成绩10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参照学校奖励加分建议标准(见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加分细则,报学校备案。

、推荐条件

(一)推荐条件

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限选、任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含),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3位),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学院组成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结果并形成充分的支撑材料。答辩全过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推荐程序以及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产生办法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应包含综合成绩排名办法、奖励加分办法,综合面试内容以及推荐程序等。实施细则应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正式实施。实施细则须提前向学生公布,如有奖励加分等重大政策变化的,须在推免工作开展前一学期向适用学生公布。

(二)教务处每年7月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初排名并公示3天。

(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学院分配推免生名额。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计划合理分配各专业(大类)名额。按照不低于120%推免名额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综合成绩排序后,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等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引发的异议,学院应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引发的异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五、须提交的推荐材料

1.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两位教授推荐信各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5.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或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须查验);

6.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复印件一套(原件须查验)。

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按照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执行(见附件)。

、学院综合考核记分办法

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科研潜质及创新能力等,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总分10分。

1.对自己学历和学术情况的自我介绍(2分)。

2.抽选测试题目作答(5分)。

3.考生与主考老师的交流(3分)。

、本实施细则由人文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小组授权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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